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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九江科技网    发布时间:2016-08-19 10:31:00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局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坚持“打基础、谋长远”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了项目资金管理、创新平台载体、科技人才团队、科技成果专利以及深化科技服务等5方面的科技工作,为创新驱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主要工作及成效

  ——全省科技入园现场推进会在我市成功召开,九江“三推进三提升”典型经验在会上推广,得到省政府和省科技厅领导的肯定。

  ——浔阳区津晶城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2;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获批省级大学科技园。

  ——共青超群LED产业科技协同创新体获批我市首个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体,获省科技厅2000万元重大项目资金支持。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77.19亿元,增加值254.98亿元,规模和增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二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6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2家。

  ——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奖8项,同比增长33%

  ——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载体8家,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彭泽县获批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3397件和2205件,同比增长52.2%93.9%,综合排名跻身全省三甲;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0.55件,同比增加0.15;专利工作3项指标均达到全省科技创新指数考核对设区市的要求。

  ——市知识产权局获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综合先进单位;瑞昌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全市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达到2家,位居全省之冠

  (一)加强科技计划管理,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优化了市级科技计划体系。按照中央和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将原有10多项市级科技计划优化整合为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等5大类,启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全年受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246项。二是加强了科技项目监理验收和绩效检查制定《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办法》和《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签订项目管理责任状,全年共组织验收鉴定各级各类计划项目80项,获省级成果登记39项,对201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60%的经费共86个项目进行绩效检查,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有效提升了科技项目成果产出率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实施了一批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全年共组织申报和实施了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重大专项、市科技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54项,其中:省级以上项目146项,资金3742万元,同比增长13.22%,共青超群LED产业协同创新体获批我市首个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体重大项目,共获得2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二)建设创新平台和载体,推动全社会创新创业。一是启动了市县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建立了市县共建科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支持和指导共青城市、湖口县等地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多次会同当地政府前往省科技厅沟通协调,实现了共青城市和湖口县省级高新区双双获省政府审批。二是培育了四个新型众创空间。依托园区和高校,分别在开发区、共青城打造了基于‘互联网+’微盟创客咖啡众创空间和基于移动互联的APP产业孵化园,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和九江职业大学指尖云创空间等4个新型众创空间,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了平台。三是打造了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载体。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升级,浔阳区津晶城科技园升级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新增长江玻纤“玻璃纤维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共青超群“LED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对外合作基地2个、生态文明示范基地2个。四是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和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1家,获批26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2家;格雷斯、迅通新能源7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全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达19家。

  (三)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培育创新人才团队。一是组织开展了2013-201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和优秀发明专利人奖评审。共评出特别贡献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29项,优秀发明专利人10人,首次评选出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1人,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奖8项(技术发明奖1项,自然科学奖1项,科技进步奖6项)。二是培育组建了两个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依托中国农业大学修水教授工作站、中国船舶707研究所九江分部分别组建的“南方草畜一体化科技创新团队”、“船舶操纵控制系统及设备研发创新团队”两个创新团队获批2015年省级科技创新团队,使全市省级科技创新团队达到6家。三是启动实施了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会同组织部、农业局等七部门制定下发了《九江市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实施方案》,组织都昌水产、德安中药材等20个科技特派团共162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企业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形成20份科技服务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四)加大专利资助力度,开展成果对接活动。一是加大了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全市专利专项资金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其中:发明专利资助由3500/件提高到8000/件,2015年共资助专项申请1434件,资金145.05万元,专利申请资助覆盖面达到1/3以上,全市专利申请量3397件,授权量2205件,同比分别增长52.2%93.9%,特别是华亨皮塑和九江亚达专利申请超百件, 开发区专利过千件,在全市实现专利消零的中小微企业1200家。二是完善了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搭建平台、院校所提供成果和企业负责转化的“三位一体”科技成果对接机制,2015年组织了兴达化工、礼莱生物等37家企业参加的全省科技成果在线对接会活动4, 对接企业和院校所179家,对接科技成果项目65项。三是深化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试点工作。开发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园区,市知识产权局和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局被列为全省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单位,仙客来等4家企业运用专利质押贷款24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瑞昌市继共青城市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全年专利申请和授权实现翻番,被评为全省专利工作进步十强县。

  (五)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科技入园服务。一是建立了科技服务和科技资源两个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并运行了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目前科技服务平台已有420家科技企业进入项目库,科技资源平台已收录科技专家300余人、科技成果展示18项,大型仪器设备14台套,两个平台建设正在进一步完善中。是深化了科技入园服务。制定出台《九江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入园促进创新升级的意见》,全市14个生产力促进中心深入工业园区开展科技政策、机构、服务、人才、项目、科技金融和知识产权“七个入园”服务,共服务园区企业1745个,提供科技咨询、技术、信息等服务19000多次,201512月全省科技入园现场推进会在我市成功召开,九江科技入园“三推进三提升”典型经验在会上推广,并得到省政府和省科技厅领导的肯定。三是开展了科技交流合作和招商活动。通过搭桥引线,推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九江中科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九江合作共建科技创新中心促成了共青华达医用材料公司与中纺院,707所与上海交大、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院校开展科技合作项目30多项,其中4项获省科技厅对外合作计划重点项目支持,同时,引进了一项投资2.5亿的科技招商项目落户都昌。

  (六)较好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了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科技系统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订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科技工作事项报告等制度,全局系统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98辆,下发补助资金268.8万元,超额完成省厅下达指标任务认真落实了科技统计调查、国防科技动员、人事档案审核、“六·五”普法、科技信息宣传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帮百企、进千村、联万户”挂点帮扶、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其中:招商引资、企业帮扶、新农村建设帮扶、电子政务、科技窗口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荣获全市先进单位。2015年全年无承办人大建议事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科技创新投入不足。一是企业研发投入少。全市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将近6000多亿元,企业研发投入只有7.2亿元,其占比0.14%,与省科技创新指数考核对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0.5%的要求相去甚远;二是财政科技投入少。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投入离省委、省政府2%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财税引导作用不明显,致使科技项目的支撑性和成果转化的带动性还不能充分体现。今年市本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仅为1956万元,连续两年没增加。

  (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明显。企业技术创新意识与行动步调不一致,重生产投入,轻技术创新投入,研发活动开展不多,专利、技术等技术创新成果不多,产学研结合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创新环境和条件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科技基础性工作不牢。科技队伍发展和创新思维不够,跟不上新时期科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科技资源和服务两大平台建设不够完善,科技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

  三、2016年工作计划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科技创新“5511”工程和市委、市政府“推进‘T’型崛起,建设五大九江”战略,围绕贯彻落实全市“新工业十年行动”举措,在培育科技创新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扶持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双创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登记、科技项目源建设等科技工作上固本强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的环境,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一是加快制定和实施《九江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按照全市“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对前期制定的《规划》草稿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布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交市政府审议后公布实施。二是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按照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围绕计划管理改革、资源配置、科技成果和人才评价等方面,制定出台我市有关落实政策和文件,并加强对县(市、区)落实上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文件的督导。三是深化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计划,建立公开统一的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制定发布重点领域和项目指南,顶层设计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实行事前投入和事后补助、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资金投入和基金注入试点,完善科技投融资机制,筹建市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和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二)着力夯实科技创新基础。一是制定落实科技创新助推“新工业十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接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明确市级科技型示范企业、市级创新平台载体、市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市级双创科技人才培育标准、入库程序和扶持办法,培育和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平台、高端科技人才和科技服务品牌。二是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积极对接省科技创新团队、主要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培育并完成市级科技创新人才遴选入库,组织实施市级科技人才计划,重点培养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尤其是中青年领军人才,形成创新人才和团队梯队。三是大力发展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贯彻落实《江西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制定我市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意见,从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强化创新服务等方面入手,培育申报一批国家、省级孵化器,依托本地高校和园区打造10家以上适应大众创新创业需要和特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力争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全市工业园区全覆盖。

  (三)全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一是加快科技协同创新体建设。围绕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有研发中心的龙头企业为重点,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10个左右产政学研用协同创新体,实施10个重大科技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突破一批产业链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提高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水平。二是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有机硅、玻纤、节能电器、光伏等行业协同创新,支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按照市场机制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以行业中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10家,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形式合作研发。三是组织开展科技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和大院大所科技合作,继续支持中科院上海有机所中科鑫星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纺院共青分院建设,促进大院大所高水平科技合作项目和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深圳高交会、中国南亚技术转移大会等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同时,鼓励和促进我市九江学院、九江职院、市农科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协调创新活动。

  (四)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定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育扶持办法,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产业布局,依托长江岸线和昌九走廊“T”型平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动共青城市、湖口县等地申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力争实现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零的突破。二是推动战略性新产业科技创新。围绕“新工业十年行动”新材料、智能电器、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产品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战略性高端产品。三是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落实国家科技成果促进法,加快建设网上常设技术交易市场,搭建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成果转化常态化,每年组织科技成果在线对接会1-2场,加速省内外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通过实施“互联网+”战略推动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

  (五)大力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一是适时召开全市科技创新暨奖励大会。以召开全市科技创新暨奖励大会为契机,修改完善《九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健全和完善科技政策激励机制,表彰一批科技创新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推进知识产权入园强企“十百千万”工程,继续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启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建设专利交易孵化中心和信息平台,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体系,加大专利申请和专利产业化扶持力度,确保全年专利申请、授权量增长35%以上。三是深入推进 “科技入园”工程。继续推进科技政策、机构、服务、人才、项目、金融和知识产权“七个入园”, 实现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的“科技入园”在全市工业园区全覆盖,为园区企业继续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科技服务。四是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围绕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要,创新科技服务惠民方式,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在人口健康、农村发展、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一批农业实用技术项目和科技惠民新产品,抓好农业科技园和示范基地的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

  (六)努力强化创新能力建设一是升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在现有科技资源和科技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设集科技项目管理、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成果展示、科技评估咨询等五大功能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和内容,不断提升其服务能力。二是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配套政策,培育一批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投资融资、科技咨询等专业或综合性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进一步增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 建立覆盖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三是加强科技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强化科技管理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强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实行科技工作业务月统计季报告制度、科技项目监理季调度年报告制度、科技业务信息宣传保送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争得科技工作应有地位。

                                    九江市科技局

                                  2016110